为规范运输委托方与承运方的经济行为,建立双方长期、稳定的业务关系。经我公司研究决定,进行委外运输招标。具体招标要求如下。
一、招标项目:国内货运
二、运输范围:萍乡市三瑞科技(江西)有限公司----全国各地
三、投标方须知:
1、 具有法人资格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能开具运输增值税11%发票,有物流或货运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 投标。
2、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,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。
3、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,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 资料, 可能导致投标被拒 收。
4、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,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、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 答复时,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,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。
四、 投标文件的构成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 ,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,需持有《法人代表授权书》、厂家资质业绩等。
2、按全国各城市货物送达路线报价单(开票含税价)如有卸车费由承运方承担。(各城市报价单附后)
3、投标方应提供公司介绍、优势、服务承诺、保险及赔偿、经营业绩、已有客户等材料
4、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
5、投标单位自制投标书,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,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。封皮上写明招标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 码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。
6、结算方式
a.为确保履约,中标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。如合同解除后,将退还履约保证金。
b.运费隔月结算,其中接受油卡结算不低于30%,其余现金或汇票结算。
五、如有投标意向的公司,请及时与我方电话联系(见所附电话号码)
六、招投标议程
1、当场截标,检查必备资料,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。
2、公布中标单位。
3、1-2日后书面下达《中标通知书》,同时告知其他未中标者,对未中标的原因不做解释。投标书概不退还。
4、签订合同书。
七、其他事项说明
1、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,以最优惠价格和优质服务承诺参与竞争。
2、确定中标单位后,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试用,试用期两个月,即自2015年7月21日-2015年9月21日。如果试用 期结束, 双方无异议运输合同转为1年。即自2015年9月21日-2016年9月20日止。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,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。
3、本次招标结束后,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,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,若协商不成,可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解除合同。
4、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整,售后不退还。
八、招投标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
1、时间:2015年7 月 9日------2015年7月21日。具体如下:
2015年7月 9日-10日网上公告。
7月11日参加投标人来公司领取报价单或用电子档网上传送。
7月18日下午17:00为投标截止期。
7月19-20日截标议标。
7月21日宣布中标单位签订运输合同。
2、地点: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园。三瑞科技(江西)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楼。
3、联系方式:电话:6612528 手机:18879999558 负责人:姚润兴
三瑞科技(江西)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